近日,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2026年第2期《发行上市审核动态》(总第18期)。本期《发行上市审核动态》既是上半年审核工作的复盘总结,也是一份面向全市场的“监管教科书”。
一、上半年审核大盘:受理百家企业,常态化扩容持续推进
本期动态披露2026年上半年完整审核统计数据,IPO申报保持较高活跃度,上市、注册节奏稳步推进。2026年1‑6月,北交所合计受理102家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;上市委审议通过61家,证监会注册通过40家,完成上市36家,合计募集资金113.97亿元(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)。截至2026年6月末,北交所累计受理871家公开发行上市申请,累计上市327家,现存上市公司323家,终止审核280家;板块累计融资692.95亿元,发行市盈率中位数16.48倍,平均数19.34倍,整体估值保持理性区间。再融资工具使用持续常态化。截至6月末,北交所受理14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、7家定向可转债、2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;证监会注册通过10家。再融资实际融资金额18.19亿元,1单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26.49亿元并已完成资产交割;累计终止审核9家,当前在审企业4家。从数据可以看出,北交所上半年实现IPO、再融资双轮运行。审核效率持续提升,体现北交所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板块定位。二、现场督导直击中介执业痛点,资金流水核查问题集中暴露
本期动态重点披露现场督导发现的典型问题,监管指出部分中介机构在资金流水核查环节存在三类突出问题:账户核查不完整,披露与底稿两张皮。申报文件声称已完整核查关键人员账户,但督导发现仅调取少数账户流水,遗漏股东、前董事、业务负责人等重要主体银行账户;对5万元以上大额收支存在漏筛,问询回复披露情况和实际底稿不符。对异常资金往来视而不见。业务快速增长的背景下,业务负责人与控股股东、客户之间存在大额资金流转,中介未调取对应流水,未能识别潜在体外循环、利益输送风险。核查程序流于形式,未穿透核查关键自然人全部账户,过度依赖企业提供资料,未独立执行账户完整性校验程序。2026年1至6月,针对21家申报项目中存在的信息披露违规、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,对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等主体采取通报批评1次、出具警示函7次、口头警示21次、要求提交书面承诺24次,涉及19家发行人、10家保荐机构、6家会计师事务所、1家律师事务所,38名保荐代表人、19名签字注册会计师、3名签字律师等;针对15家申报项目中存在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,记录17次执业质量负面行为,涉及12家保荐机构。2026年1至6月,针对在审项目开展现场督导或配合证监会派出机构开展现场检查14次,涉及13个申报项目。F公司通过公司银行账户向部分供应商、员工转出资金,相关主体将扣除税费后资金转至公司实际控制的个人卡,用于支付员工薪酬等公司成本费用,上述行为于在审期间发现,导致发行人申请文件中成本费用等信息披露不准确。此外,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》《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》等规定。针对上述情况,北交所对F公司及其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财务负责人、董事会秘书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,对保荐机构、保荐代表人、会计师事务所、签字会计师采取了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。G公司的收入确认依据为客户和监理同时签字或盖章的进度确认单。审核发现,部分项目的进度确认单仅有监理签字或盖章,缺少客户的确认,上述情形导致披露的收入确认依据与实际执行情况不一致。此外,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》《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》等规定。针对上述情况,北交所对G公司及其董事长、董事会秘书、财务负责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,对保荐机构、保荐代表人、会计师事务所、签字会计师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。可以看出,一方面,审核效率持续优化,为优质中小企业打通更快上市通道;另一方面,通过现场督导、案例通报,持续压实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责任,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。未来,业绩真实性、内控规范性、信息披露质量仍将是北交所IPO审核的重中之重。深圳汉鼎智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IPO咨询机构,主要为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提供专业的IPO咨询服务及企业投资、融资、并购等商业专业咨询,包括募投可行性研究、细分市场行业研究、商业投融资计划研究、底稿申报、ESG咨询等服务。